阜阳经开区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安全从头开始,从我做起”,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严禁酒驾、加强电动自行车上牌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发挥公职人员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领家属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推动全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和遵纪守法的践行者。
近年来,经开区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第一、文明创建,利用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宣传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各局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区纪检监察工委深入开展敬畏法纪微宣讲,通过本单位职工、身边人的违纪违法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广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警钟长鸣,警醒干部职工净化朋友圈、亲友圈,主动增强廉洁自律和拒腐拒变能力,持续开展安全文明出行系列活动,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按照“属地、属人、属事、属行业”原则,逐级压实责任,推动“严禁酒醉驾”、“电动自行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活动向纵深开展,提升安全防护能力,传递“安全文明从我做起”的正能量。
经开区综合办公室、交警五大队、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宣传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管理,严禁酒后驾驶,切实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人员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及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督导加强办公区电动自行车出入管理,严把出入通道关,对不上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不得出入单位办公区,认真摸排掌握单位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宣传教育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驾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全体党员干部携手共建争当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宣传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