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阜阳市“五个坚持”扎实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排查自建房2979364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26508栋,存在消防隐患的房屋2055处,违法建筑351处。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结构隐患的自建房20053栋,已整改消防隐患房屋1726处,已拆除违法建筑351处,整改率76.54%。
一是坚持顶格推进。成立高规格的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比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组建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3级专班,建立了周通报调度机制。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印发《阜阳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实行全面自查、基层排查、县区核查、市级抽查的“四查”步骤,按照百日攻坚、全面整改分步推进。
三是坚持有机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与城市更新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特别是在临泉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出台了专题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坚持协同行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抓总,统筹调度。应急、城管、房管、教育、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分别督促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各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管理责任,实行部门协同联合行动,着力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防护网。
五是坚持立体督导。从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驻点督导、包联督导、查阅台帐、开展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按照每周两次“一对一”督导检查。各个县(市)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督导组,对辖区及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形成“全市动员、上下联动”的全方位督导模式,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锁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