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身份证”,是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排污单位“一证式”监管的依据,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排污单位必须持证生产、按证排污。为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提升排污许可证实施效能,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推动排污单位养成“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的行动自觉。截至2022年7月13日,阜阳市已完成323家排污单位二季度执行报告提交,提交率93%。
印制《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告知书》。为方便排污单位知晓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开展的重点工作,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整理证后管理的重点事项形成《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告知书》,在排污单位领取排污许可证时同步发放,从六个方面梳理排污单位领取排污许可证之后需要做什么,哪些情形需要变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以问答形式告知排污单位证后应尽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
建立排污许可证延续、执行报告提交主动提醒机制。印发《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排污许可帮扶指导,建立排污许可证业务主动提醒机制。2022年6月15日,致函各持证排污单位《关于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第二季度执行报告的提醒函》,明确提交时间、提交程序,告知违法责任,公布各地咨询电话,强化帮扶指导。
举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单位作用,加强技术帮扶,提升执行报告填报质量。2022年7月8日,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全市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填报专题培训班,以实际填报案例讲解执行报告填报流程、要点,对排污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在线解答。
(郑健民)